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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 2026-03-02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以上均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申请期限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简称“三代”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事宜。

二、申请方式

“三代”单位或个人办理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时,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它事项申请-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打印《“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事宜。

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三代”单位或个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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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
2026-03-02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以上均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申请期限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简称“三代”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事宜。

二、申请方式

“三代”单位或个人办理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时,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它事项申请-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打印《“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事宜。

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三代”单位或个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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