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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税(费)缴库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12-25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年终决算工作,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国库年终决算有关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将税务部门2025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一)2025年12月30日20:0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含场所,下同)、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及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暂停办理POS机刷卡,二维码扫码(包括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银行APP等)税(费)缴纳业务。

(二)2025年12月31日10:3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及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暂停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费方式缴纳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当日完成税(费)缴纳,应于当日11:00 前到商业银行办理。

(三)2025年12月31日11:3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及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暂停办理除社保费自然人外(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二、恢复办理时间

(一)2026年1月1日0:00起

新电子税务局、爱山东(含APP及微信小程序)、各经办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办理渠道恢复使用各项税(费)缴纳功能

(二)2026年1月4日9:0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等线下办理渠道恢复办理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请纳税人、缴费人周知并妥善安排,提前办理代开发票、车购税、房地产交易税和社保费缴纳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有疑问,请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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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税(费)缴库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12-25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年终决算工作,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国库年终决算有关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将税务部门2025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一)2025年12月30日20:0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含场所,下同)、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及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暂停办理POS机刷卡,二维码扫码(包括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银行APP等)税(费)缴纳业务。

(二)2025年12月31日10:3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及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暂停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费方式缴纳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当日完成税(费)缴纳,应于当日11:00 前到商业银行办理。

(三)2025年12月31日11:3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及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暂停办理除社保费自然人外(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二、恢复办理时间

(一)2026年1月1日0:00起

新电子税务局、爱山东(含APP及微信小程序)、各经办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办理渠道恢复使用各项税(费)缴纳功能

(二)2026年1月4日9:00起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费缴纳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等线下办理渠道恢复办理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请纳税人、缴费人周知并妥善安排,提前办理代开发票、车购税、房地产交易税和社保费缴纳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有疑问,请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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