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工作人员周泽华,遗失税务检查证青税稽9298210030;高国庆,遗失税务检查证青税稽9298210037;华纾,遗失税务检查证青税稽9298180024,声明作废,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