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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04-11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工作人员

孙晓晶 青税稽9299180009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原工作人员

金 昕 青税稽9299180011

宋萌萌 青税稽9299210024

遗失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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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04-1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工作人员

孙晓晶 青税稽9299180009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原工作人员

金 昕 青税稽9299180011

宋萌萌 青税稽9299210024

遗失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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