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党委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为青岛市地方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打造效能税务。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质效,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4年,青岛市税务系统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尽心尽力扛牢组织税费收入主责主业,累计组织税费收入超3000亿元。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不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提醒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温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打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创新建立“重点项目全周期护航”税务服务机制,持续优化风险治理环境,引导企业合规发展,实现高水平税务风险管理。
(三)提升税费服务便利化水平。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指导意见,推出7项涉税涉费“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创推“首问首责”六要机制,落实“首问首责”税费服务需求330余万件。依托征纳互动平台,打造“线上办税服务厅”,通过征纳互动依职分办,远程办理税费业务10.98万笔,实现6大类业务事项的跨省办理,征纳互动业务量已全面超过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推进办税厅转型升级,压缩办税服务厅窗口46个,压缩比例17%。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报税务总局备案审查。
四、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常规巡察工作中,把党委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深化“8+1”机制运行,打好协同共治“组合拳”。打通并案管辖新途径,形成打击骗税案件新战法。进一步加强涉税违法和涉洗钱案件的联合查办,3部门获评“2022-2023年度青岛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集体”。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持续防范化解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风险。强化检举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检举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畅通检举渠道。做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撤出和信用修复工作。
(三)完善税务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税务执法工作。依托覆盖稽查案件全流程、四环节的内控指标,升级前置式“趋势控制法”监测模型,规范稽查执法。
(四)创新税务执法方式。制定《青岛市税务局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动转变稽查执法理念。联合印发《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五)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充分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用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对案件反映的税政、征管、稽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发送审理建议书,推动“以审促治”。2024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84件。
六、积极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项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在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前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综合效能。全年全市两级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50件,充分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调解结案3件。全市税务系统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6件,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
(二)建立“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通过横向跨部门协调、纵向“市局—区(市)局—管理科所”三级联动,打造集诉求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实现诉事速办。2024年,解决各类争议33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全年共办理已申请公开事项12件。
(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督审监督、纪检监督、财会监督,复议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统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推动问题整改。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法问题,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推进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制发“1+4”的配套制度文件,编制财务和采购风险提示,防范重大财务风险。
(三)严格制约监督执法。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税务人员吃拿卡要、违规风险应对、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查内错,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用好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及时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推动税务人员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四)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一体开展机关督办与系统督查,增强督查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九、加速智慧税务建设
(一)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通过市政务“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向法院、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共享税务数据,为青岛市各政务部门提供有力数据支持。
(二)加快税务数字化建设。稳妥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完成了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的全面上线。开展慧办平台、智慧监督、税智法等金四系统推广上线,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落地生效。
(三)强化“互联网+”监管执法。夯实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支撑,依托金税四期,助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创新分析方法和工具,持续加强风险管理数据赋能。
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系统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法治课28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青岛税务系统蔚然成风。重大事项经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列入新入职干部、领导干部读书班和任职培训等课程,采取“执法人员全员网络培训+重点岗位人员混合培训”方式开展税务执法人员轮训,拓宽法治视野,强化依法履职的水平。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24年50人次参加公职律师培训,累计学习1600学时;重视公职律师能力水平培育,鼓励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实践锻炼。
(三)税收普法取得新突破。强化协同机制建设,联合市普法办印发《税收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共同建设税收普法“1+N”青税星辰。创新税收普法形式,青岛市税收普法主题公园(市北)获评“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税收普法工作入选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10件实事,“税润童心 筑梦未来”青少年税收普法志愿服务项目获2024年山东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多种途径推动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025年,青岛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任务,一体推进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宣传在青岛税务系统贯通发展,将法治税务建设全面贯彻到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
2024年,青岛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党委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为青岛市地方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打造效能税务。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质效,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4年,青岛市税务系统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尽心尽力扛牢组织税费收入主责主业,累计组织税费收入超3000亿元。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不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提醒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温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打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创新建立“重点项目全周期护航”税务服务机制,持续优化风险治理环境,引导企业合规发展,实现高水平税务风险管理。
(三)提升税费服务便利化水平。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指导意见,推出7项涉税涉费“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创推“首问首责”六要机制,落实“首问首责”税费服务需求330余万件。依托征纳互动平台,打造“线上办税服务厅”,通过征纳互动依职分办,远程办理税费业务10.98万笔,实现6大类业务事项的跨省办理,征纳互动业务量已全面超过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推进办税厅转型升级,压缩办税服务厅窗口46个,压缩比例17%。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报税务总局备案审查。
四、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常规巡察工作中,把党委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深化“8+1”机制运行,打好协同共治“组合拳”。打通并案管辖新途径,形成打击骗税案件新战法。进一步加强涉税违法和涉洗钱案件的联合查办,3部门获评“2022-2023年度青岛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集体”。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持续防范化解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风险。强化检举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检举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畅通检举渠道。做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撤出和信用修复工作。
(三)完善税务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税务执法工作。依托覆盖稽查案件全流程、四环节的内控指标,升级前置式“趋势控制法”监测模型,规范稽查执法。
(四)创新税务执法方式。制定《青岛市税务局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动转变稽查执法理念。联合印发《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五)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充分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用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对案件反映的税政、征管、稽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发送审理建议书,推动“以审促治”。2024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84件。
六、积极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项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在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前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综合效能。全年全市两级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50件,充分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调解结案3件。全市税务系统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6件,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
(二)建立“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通过横向跨部门协调、纵向“市局—区(市)局—管理科所”三级联动,打造集诉求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实现诉事速办。2024年,解决各类争议33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全年共办理已申请公开事项12件。
(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督审监督、纪检监督、财会监督,复议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统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推动问题整改。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法问题,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推进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制发“1+4”的配套制度文件,编制财务和采购风险提示,防范重大财务风险。
(三)严格制约监督执法。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税务人员吃拿卡要、违规风险应对、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查内错,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用好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及时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推动税务人员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四)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一体开展机关督办与系统督查,增强督查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九、加速智慧税务建设
(一)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通过市政务“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向法院、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共享税务数据,为青岛市各政务部门提供有力数据支持。
(二)加快税务数字化建设。稳妥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完成了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的全面上线。开展慧办平台、智慧监督、税智法等金四系统推广上线,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落地生效。
(三)强化“互联网+”监管执法。夯实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支撑,依托金税四期,助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创新分析方法和工具,持续加强风险管理数据赋能。
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系统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法治课28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青岛税务系统蔚然成风。重大事项经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列入新入职干部、领导干部读书班和任职培训等课程,采取“执法人员全员网络培训+重点岗位人员混合培训”方式开展税务执法人员轮训,拓宽法治视野,强化依法履职的水平。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24年50人次参加公职律师培训,累计学习1600学时;重视公职律师能力水平培育,鼓励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实践锻炼。
(三)税收普法取得新突破。强化协同机制建设,联合市普法办印发《税收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共同建设税收普法“1+N”青税星辰。创新税收普法形式,青岛市税收普法主题公园(市北)获评“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税收普法工作入选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10件实事,“税润童心 筑梦未来”青少年税收普法志愿服务项目获2024年山东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多种途径推动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025年,青岛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任务,一体推进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宣传在青岛税务系统贯通发展,将法治税务建设全面贯彻到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