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岛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务实创新,克难奋进,夯实税收法治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市法治税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税费收入稳中有升。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聚焦组织税费收入工作主业,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预防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及时督导收入进度,保障各级税费收入。全年完成国内税收(不含海关代征)1764.1亿元,同比增长2.6%。
(二)坚持减税降费。将减税降费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出台“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细化措施和10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认真组织培训辅导纳税人、缴费人,推动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在税务总局开展的全国税务系统减税降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位列第2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精简涉税资料,落实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构建智慧税务平台,制定《办税服务指南》,将办税“最多跑一次”事项扩围至600余项,实现90%业务事项一次办理;压缩新办企业开办时间至2小时以内,压缩投诉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内;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提速到4个工作日。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发文质量,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全部按规定向税务总局报告备案,向青岛市司法局报告备案。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以满足纳税人需求、解决基层税务机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政策非确定性问题清单管理,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
(三)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当好参谋助手,努力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确定了57个重点分析课题,从多个角度科学评价评估税收政策执行成效。围绕经济社会热点,开展经济税源分析。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发挥法制把关作用。
(二)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税务系统普遍聘用了法律顾问。积极培养使用法律专业人才,14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通过了执业资格申请培训考试;18人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审批获得公职律师证书。组织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活动,在行政复议、涉诉案件、大额物资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等签署过程中,公职律师深度介入,全程把关,全系统公职律师的工作年度考核通过率100%。
(三)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认真贯彻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积极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处罚,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切实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的作用,强化对税务稽查权的约束,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立“1+3+10”的制度体系,先后印发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1”个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3”个办法,《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等“10”个清单类、标准类和指引类操作性文件,建立健全由基础制度、清单范本、操作指引、参考标准组成的制度体系,以清单形式列明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执法公示事项。
(二)统一业务规范和执法标准。全面落实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动态维护青岛税收业务规范。落实税务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修订完善了《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增加了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相关规定;降低了处罚额度,细化了首违不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减少了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主观随意性。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纳税人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柔性手段实施非强制性、非命令性的柔性行政行为,构建平等尊重合作信赖的税收征纳关系。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8大类60项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推出发票免费邮寄模式,累计1.62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发票邮寄到家服务。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20条硬措施,着力推动青岛市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制定《关于服务“双招双引”助力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14条举措,主动做好青岛市重点项目落地前的税收预测、落地后的“点对点”服务;制发《关于制定“20条铁规”推动“15个攻势”落地落细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并推动青岛市委市政府发起的“15个攻势”措施落地落细。
(四)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了快捷运行、便于操作的法院判决信息提取与传递机制,提高了“双随机、一公开”运行效率。实行税收违法信息“黑名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实时将“黑名单”公布信息向联合惩戒单位传递,跟踪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提高涉税惩戒工作影响力。与《青岛新闻网》开展合作,在网站上开辟“减税降费惠民生”栏目,下设“黑名单”案件曝光台专栏,已曝光黑名单案件125起。全年共通过媒体报道宣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联合惩戒工作141次。
(五)加强信息化提升稽查执法效能。深化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四室一包”工程。借助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对查账室、约谈室、举报接待室以及税务检查现场动态实时监控与记录,为深度分析、过程回溯、事后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为预先发现、处置问题、快速落实责任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构建了内控制度体系,嵌入税收业务规范,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严格贯彻落实《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从严管理个案批复的事项,认真履行个案批复的请示、批复、会签、审查程序。
(二)认真开展内部监督。围绕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主题,用好督察督办工作利器,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做好重点风险防控,围绕发票管理、高风险纳税人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制作自定义内控防控指标。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主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执法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四)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内控平台过错责任追究系统,提前介入纠错、实时过错追究,年内全市执法过错数量和重点风险过错比重实现双降。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建立健全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运用在线访谈、行风在线、网络问政、局长信箱等形式,畅通纳税人和税务系统内部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纳税环境。开展税务争议援助,当事人可以不受争议发生时间等限制,提出税务争议援助,受理税务机关依法协调调解涉税争议,化解矛盾。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强化复议过程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尽最大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涉税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托协调配合机制和审判应诉联络机制,推进涉税案件公平高效审理。
(三)加强和改进涉税信访工作。落实《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好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夯实共治机制,利用“零报告”“两本账”等常态化工作手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按照“属地管理、属地排查、分级负责”的原则,打造“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的信访工作链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查与发布机制,构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从规范报送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等方面,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13个区、市税务局网站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3类16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聚焦重点全面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税收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税收普法、基础信息等方面,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拓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开通在线申请平台。
(四)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以及监督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开展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现税收普法的常态化。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抓好“全国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税法宣传。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的作用,重视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动漫等新兴载体,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关注公众需求,推出专题培训辅导。
(二)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按照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加快建设“信用青岛”总体要求,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促进税收社会共治。贯彻落实《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和增值利用,深化税收征收协助。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涉税信息采集目录(2019)》,涵盖25个信息提供部门的105类涉税信息,共享信息1572万条。在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加强同公安、教育局、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确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落实落地;推出“互联网+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以房产交易人为中心重塑流程,实现住建、自然资源、税务、银联、国库等五个部门的网络互联,打通了房产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金税工程、银联支付、国库等系统,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连接。与22家银行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推出了“税贷通”“税易贷”等税收贷款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与服务,充分发挥其社会共治的正向作用。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紧紧围绕“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工作要求,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科(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等各类综合培训班设置依法治税课程为契机,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持续为税收工作培养法治专业人才。
(二)健全学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集中学法,法制干部专题学法,普通税务干部轮训培训学法的学法机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党组成员讲法治课等要求。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牢牢把握“加强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局党委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依法行政全过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完善考核和督办机制。设置考评指标,把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2019年,青岛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务实创新,克难奋进,夯实税收法治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市法治税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税费收入稳中有升。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聚焦组织税费收入工作主业,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预防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及时督导收入进度,保障各级税费收入。全年完成国内税收(不含海关代征)1764.1亿元,同比增长2.6%。
(二)坚持减税降费。将减税降费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出台“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细化措施和10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认真组织培训辅导纳税人、缴费人,推动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在税务总局开展的全国税务系统减税降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位列第2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精简涉税资料,落实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构建智慧税务平台,制定《办税服务指南》,将办税“最多跑一次”事项扩围至600余项,实现90%业务事项一次办理;压缩新办企业开办时间至2小时以内,压缩投诉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内;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提速到4个工作日。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发文质量,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全部按规定向税务总局报告备案,向青岛市司法局报告备案。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以满足纳税人需求、解决基层税务机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政策非确定性问题清单管理,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
(三)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当好参谋助手,努力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确定了57个重点分析课题,从多个角度科学评价评估税收政策执行成效。围绕经济社会热点,开展经济税源分析。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发挥法制把关作用。
(二)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税务系统普遍聘用了法律顾问。积极培养使用法律专业人才,14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通过了执业资格申请培训考试;18人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审批获得公职律师证书。组织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活动,在行政复议、涉诉案件、大额物资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等签署过程中,公职律师深度介入,全程把关,全系统公职律师的工作年度考核通过率100%。
(三)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认真贯彻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积极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处罚,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切实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的作用,强化对税务稽查权的约束,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立“1+3+10”的制度体系,先后印发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1”个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3”个办法,《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等“10”个清单类、标准类和指引类操作性文件,建立健全由基础制度、清单范本、操作指引、参考标准组成的制度体系,以清单形式列明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执法公示事项。
(二)统一业务规范和执法标准。全面落实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动态维护青岛税收业务规范。落实税务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修订完善了《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增加了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相关规定;降低了处罚额度,细化了首违不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减少了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主观随意性。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纳税人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柔性手段实施非强制性、非命令性的柔性行政行为,构建平等尊重合作信赖的税收征纳关系。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8大类60项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推出发票免费邮寄模式,累计1.62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发票邮寄到家服务。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20条硬措施,着力推动青岛市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制定《关于服务“双招双引”助力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14条举措,主动做好青岛市重点项目落地前的税收预测、落地后的“点对点”服务;制发《关于制定“20条铁规”推动“15个攻势”落地落细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并推动青岛市委市政府发起的“15个攻势”措施落地落细。
(四)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了快捷运行、便于操作的法院判决信息提取与传递机制,提高了“双随机、一公开”运行效率。实行税收违法信息“黑名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实时将“黑名单”公布信息向联合惩戒单位传递,跟踪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提高涉税惩戒工作影响力。与《青岛新闻网》开展合作,在网站上开辟“减税降费惠民生”栏目,下设“黑名单”案件曝光台专栏,已曝光黑名单案件125起。全年共通过媒体报道宣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联合惩戒工作141次。
(五)加强信息化提升稽查执法效能。深化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四室一包”工程。借助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对查账室、约谈室、举报接待室以及税务检查现场动态实时监控与记录,为深度分析、过程回溯、事后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为预先发现、处置问题、快速落实责任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构建了内控制度体系,嵌入税收业务规范,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严格贯彻落实《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从严管理个案批复的事项,认真履行个案批复的请示、批复、会签、审查程序。
(二)认真开展内部监督。围绕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主题,用好督察督办工作利器,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做好重点风险防控,围绕发票管理、高风险纳税人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制作自定义内控防控指标。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主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执法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四)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内控平台过错责任追究系统,提前介入纠错、实时过错追究,年内全市执法过错数量和重点风险过错比重实现双降。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建立健全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运用在线访谈、行风在线、网络问政、局长信箱等形式,畅通纳税人和税务系统内部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纳税环境。开展税务争议援助,当事人可以不受争议发生时间等限制,提出税务争议援助,受理税务机关依法协调调解涉税争议,化解矛盾。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强化复议过程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尽最大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涉税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托协调配合机制和审判应诉联络机制,推进涉税案件公平高效审理。
(三)加强和改进涉税信访工作。落实《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好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夯实共治机制,利用“零报告”“两本账”等常态化工作手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按照“属地管理、属地排查、分级负责”的原则,打造“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的信访工作链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查与发布机制,构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从规范报送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等方面,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13个区、市税务局网站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3类16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聚焦重点全面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税收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税收普法、基础信息等方面,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拓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开通在线申请平台。
(四)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以及监督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开展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现税收普法的常态化。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抓好“全国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税法宣传。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的作用,重视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动漫等新兴载体,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关注公众需求,推出专题培训辅导。
(二)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按照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加快建设“信用青岛”总体要求,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促进税收社会共治。贯彻落实《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和增值利用,深化税收征收协助。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涉税信息采集目录(2019)》,涵盖25个信息提供部门的105类涉税信息,共享信息1572万条。在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加强同公安、教育局、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确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落实落地;推出“互联网+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以房产交易人为中心重塑流程,实现住建、自然资源、税务、银联、国库等五个部门的网络互联,打通了房产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金税工程、银联支付、国库等系统,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连接。与22家银行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推出了“税贷通”“税易贷”等税收贷款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与服务,充分发挥其社会共治的正向作用。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紧紧围绕“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工作要求,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科(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等各类综合培训班设置依法治税课程为契机,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持续为税收工作培养法治专业人才。
(二)健全学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集中学法,法制干部专题学法,普通税务干部轮训培训学法的学法机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党组成员讲法治课等要求。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牢牢把握“加强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局党委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依法行政全过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完善考核和督办机制。设置考评指标,把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