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获评青岛市机关党建优秀品牌,该做法也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建优秀案例。
青岛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探索建立“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以诉求治理“小切口”,撬动税费服务能力特别是权益性服务能力“大提升”。
从回应一个诉求到解决一类问题
“我们购买了一块司法拍卖的土地,准备与中车集团合建动车配件生产公司。合同已经约定了厂房建成和投产日期,但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权属证迟迟办理不了。如果不能按期建成投产,我们会有重大损失,能不能帮帮我们,尽快办理过户呢?”怀着对税务部门的信任,青岛广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求助电话直接打到了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
经了解,广源公司以8330万元的价格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一宗房产土地使用权,被拍卖的土地属于法院强制执行转移登记标的物。按规定,在法院从拍卖价款中协扣税款后,税务机关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但是,在法院协扣税款过程中,拍卖的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提出了异议,认为自己的债权没有得到全部弥补,法院不能先行扣除税款。因此,法院无法协助税务机关划扣应缴税款。在税款未入库,尤其是买受人应缴的契税、印花税未入库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先行为买受人办理权属转移涉税手续不符合政策规定,并且该拍卖标的物涉及土地增值税税款,还要考虑税款能否足额征缴的问题。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即墨区税务局组织局内公职律师、业务骨干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认为,该案包括买受人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款在内的土地拍卖款已在执行法院控制的账户内,不论债权人异议是否成立,税款均能足额征缴。而且买受人作为无过错第三方,不应承担债权人与执行法院争议带来的不利后果。再有,该案被拍卖的土地长期闲置,买受人用于重点招商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将会促进经济发展。讨论的结论是,该案尽管税款尚未入库但不存在欠税风险,应尽快帮助办理权属转移涉税手续。
思路明确后,即墨区税务局采用特殊事项办理程序,为纳税人办理了权属转移涉税手续。事后,该局又积极协调执行法院及时协扣税款足额入库,确保了国家税收权益实现。
“该案是拍卖价款中保障税款入库的一个典型案例,税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在坚持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使税收执法更加合理,为后续的类似矛盾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青税诉办”外聘智库专家丁燕说。
针对纳税人反映较为集中的拍卖土地过户难问题,青岛市税务局注重发挥典型案例解决的乘数效应,先后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涉税事宜的意见》,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拍卖、变卖财产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司法拍卖土地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进行明确。
同时,针对土地方面的涉税诉求,青岛市税务局先后下发《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及时享受“房土两税”减免,实现了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一个领域的工作提升。
把诉求解决作为税收普法的重要契机
去年初,山东一家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计划将其设在青岛胶州市的分公司注销,办理税务注销时才得知胶州分公司因存在20多万元欠税而无法办理。于是,山东公司多次与青岛分公司沟通,但因两边公司负责人之间存在矛盾,分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欠税。后续山东公司在核查分公司账目时发现,分公司在欠税未缴的情况下,分公司负责人将100多万元从公司账户转入私人账户。
无奈之下,山东公司负责人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将问题反映到了税务部门。事实上,税务机关此前发现了该分公司欠税的问题,并进行了多次催缴,但由于当时分公司已经停止经营,账上没有资金,欠缴税款迟迟无法入库。
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青岛市税务部门制定了“三步走”递进式解决方案。第一步查清问题原因。根据线索,税务部门依法对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核查分公司银行流水及财产情况,确认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第二步制定清欠措施。税务部门依法依规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欠税,并依法采取欠税公告、发票限额、电话催缴、约谈警示等清欠措施。第三步,联合公安经侦部门约谈该分公司负责人,向其讲明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并明确告知:如果确认转移隐匿财产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欠税,欠税额达到1万元就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在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后,青岛分公司负责人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当,若继续坚持后果将十分严重,及时缴纳了所欠20多万元税款及滞纳金。
“这个案例的意义更多在于税法宣传。实践中,很多人不清楚逃避缴纳税款和逃避追缴欠税的区别,以为不会产生严重后果。”青岛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刘民生表示,逃避缴纳税款罪有行政前置的救济条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逃避追缴欠税罪,并不存在这样的前置条件,一旦确认是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就构成了逃避追缴欠税罪条件。
青岛市税务部门把诉求解决作为税收普法的重要契机,将税务争议援助品牌纳入“青税诉办”工作范围,打造集诉求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拓宽税费争议解决路径,提高争议解决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仅2024年,在税法普及基础上,青岛市税务部门已顺利解决各类争议33件。
“每一个诉求背后都有着企业实现发展的期盼,青岛市税务部门通过‘青税诉办’解决了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这些务实举措在企业界口耳相传,让我们看到青岛税务跟企业心连心共发展的不变初心,增强了我们在青岛加大投资扩大经营的信心。”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秘书长刘运财表示。
建立长效制度化解多样诉求
“探索‘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化解困扰纳税人缴费人的老大难问题,是我们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举措。”青岛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原专职主任杨红介绍。
据介绍,青岛市税务部门目前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青税诉办”税费诉求快速响应解决机制工作规范》,本着“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区、难事条块一起办”的原则,青岛税务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形成横向跨部门协调、纵向“市局—区(市)局—管理科所”三级联动,实现“诉求发现—问题解决—跟踪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
在此基础上,青岛市税务局推出“首问首责”措施,深化诉求解决全过程管理,包括“听、说、答、办、问、访”六部分,其中“办”要“盯住办,办满意”,“青税诉办”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提高解决疑难复杂诉求能力,该局在“青税诉办”机制中就人才支持作出制度性安排。对内,召集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各条线专业人才库成员等,组建内部智库;对外,聘请律师、会计师、税务师、高校教师,以及商会协会、企业家代表等系统外人士,组建外部智库。
对纳税人诉求的高频问题、重点问题,青岛市税务局通过“项目制”“揭榜挂帅”立项,开展专项治理;对普遍性难题,积极研究复杂疑难问题解决路径,破解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问题,将好的举措固化下来;对综合性问题,组织多部门、多领域、多层级人员参与的联席会议,推动问题治理的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从源头上加以化解。
同时,青岛市税务局探索实施“调研核实情况、智库人才研讨、业务处室磋商、会议研究明确、经验分析总结、制度创新完善”“六步走”工作法,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税费诉求圆满解决。
“‘青税诉办’有措施、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税务部门解决问题是真解决’几乎是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的普遍共识。‘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为其他部门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王青炜说。
自“青税诉办”品牌推出以来,青岛市税务部门已统筹处理办结疑难复杂问题近百项,组织召开专项问题协调会40余场,并将42个诉求解决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予以推介,产生了良好效应。
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钢表示,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意见听取渠道、优化改进工作方式,持续健全“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推动多渠道诉求扎口管理,统筹开展诉求搜集、响应、分析、改进工作,以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团队参与重点环节、做好难点攻坚,推动税费征纳矛盾在基层化解。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获评青岛市机关党建优秀品牌,该做法也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建优秀案例。
青岛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探索建立“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以诉求治理“小切口”,撬动税费服务能力特别是权益性服务能力“大提升”。
从回应一个诉求到解决一类问题
“我们购买了一块司法拍卖的土地,准备与中车集团合建动车配件生产公司。合同已经约定了厂房建成和投产日期,但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权属证迟迟办理不了。如果不能按期建成投产,我们会有重大损失,能不能帮帮我们,尽快办理过户呢?”怀着对税务部门的信任,青岛广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求助电话直接打到了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
经了解,广源公司以8330万元的价格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一宗房产土地使用权,被拍卖的土地属于法院强制执行转移登记标的物。按规定,在法院从拍卖价款中协扣税款后,税务机关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但是,在法院协扣税款过程中,拍卖的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提出了异议,认为自己的债权没有得到全部弥补,法院不能先行扣除税款。因此,法院无法协助税务机关划扣应缴税款。在税款未入库,尤其是买受人应缴的契税、印花税未入库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先行为买受人办理权属转移涉税手续不符合政策规定,并且该拍卖标的物涉及土地增值税税款,还要考虑税款能否足额征缴的问题。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即墨区税务局组织局内公职律师、业务骨干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认为,该案包括买受人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款在内的土地拍卖款已在执行法院控制的账户内,不论债权人异议是否成立,税款均能足额征缴。而且买受人作为无过错第三方,不应承担债权人与执行法院争议带来的不利后果。再有,该案被拍卖的土地长期闲置,买受人用于重点招商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将会促进经济发展。讨论的结论是,该案尽管税款尚未入库但不存在欠税风险,应尽快帮助办理权属转移涉税手续。
思路明确后,即墨区税务局采用特殊事项办理程序,为纳税人办理了权属转移涉税手续。事后,该局又积极协调执行法院及时协扣税款足额入库,确保了国家税收权益实现。
“该案是拍卖价款中保障税款入库的一个典型案例,税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在坚持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使税收执法更加合理,为后续的类似矛盾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青税诉办”外聘智库专家丁燕说。
针对纳税人反映较为集中的拍卖土地过户难问题,青岛市税务局注重发挥典型案例解决的乘数效应,先后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涉税事宜的意见》,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拍卖、变卖财产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司法拍卖土地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进行明确。
同时,针对土地方面的涉税诉求,青岛市税务局先后下发《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及时享受“房土两税”减免,实现了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一个领域的工作提升。
把诉求解决作为税收普法的重要契机
去年初,山东一家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计划将其设在青岛胶州市的分公司注销,办理税务注销时才得知胶州分公司因存在20多万元欠税而无法办理。于是,山东公司多次与青岛分公司沟通,但因两边公司负责人之间存在矛盾,分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欠税。后续山东公司在核查分公司账目时发现,分公司在欠税未缴的情况下,分公司负责人将100多万元从公司账户转入私人账户。
无奈之下,山东公司负责人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将问题反映到了税务部门。事实上,税务机关此前发现了该分公司欠税的问题,并进行了多次催缴,但由于当时分公司已经停止经营,账上没有资金,欠缴税款迟迟无法入库。
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青岛市税务部门制定了“三步走”递进式解决方案。第一步查清问题原因。根据线索,税务部门依法对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核查分公司银行流水及财产情况,确认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第二步制定清欠措施。税务部门依法依规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欠税,并依法采取欠税公告、发票限额、电话催缴、约谈警示等清欠措施。第三步,联合公安经侦部门约谈该分公司负责人,向其讲明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并明确告知:如果确认转移隐匿财产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欠税,欠税额达到1万元就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在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后,青岛分公司负责人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当,若继续坚持后果将十分严重,及时缴纳了所欠20多万元税款及滞纳金。
“这个案例的意义更多在于税法宣传。实践中,很多人不清楚逃避缴纳税款和逃避追缴欠税的区别,以为不会产生严重后果。”青岛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刘民生表示,逃避缴纳税款罪有行政前置的救济条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逃避追缴欠税罪,并不存在这样的前置条件,一旦确认是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就构成了逃避追缴欠税罪条件。
青岛市税务部门把诉求解决作为税收普法的重要契机,将税务争议援助品牌纳入“青税诉办”工作范围,打造集诉求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拓宽税费争议解决路径,提高争议解决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仅2024年,在税法普及基础上,青岛市税务部门已顺利解决各类争议33件。
“每一个诉求背后都有着企业实现发展的期盼,青岛市税务部门通过‘青税诉办’解决了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这些务实举措在企业界口耳相传,让我们看到青岛税务跟企业心连心共发展的不变初心,增强了我们在青岛加大投资扩大经营的信心。”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秘书长刘运财表示。
建立长效制度化解多样诉求
“探索‘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化解困扰纳税人缴费人的老大难问题,是我们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举措。”青岛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原专职主任杨红介绍。
据介绍,青岛市税务部门目前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青税诉办”税费诉求快速响应解决机制工作规范》,本着“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区、难事条块一起办”的原则,青岛税务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形成横向跨部门协调、纵向“市局—区(市)局—管理科所”三级联动,实现“诉求发现—问题解决—跟踪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
在此基础上,青岛市税务局推出“首问首责”措施,深化诉求解决全过程管理,包括“听、说、答、办、问、访”六部分,其中“办”要“盯住办,办满意”,“青税诉办”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提高解决疑难复杂诉求能力,该局在“青税诉办”机制中就人才支持作出制度性安排。对内,召集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各条线专业人才库成员等,组建内部智库;对外,聘请律师、会计师、税务师、高校教师,以及商会协会、企业家代表等系统外人士,组建外部智库。
对纳税人诉求的高频问题、重点问题,青岛市税务局通过“项目制”“揭榜挂帅”立项,开展专项治理;对普遍性难题,积极研究复杂疑难问题解决路径,破解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问题,将好的举措固化下来;对综合性问题,组织多部门、多领域、多层级人员参与的联席会议,推动问题治理的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从源头上加以化解。
同时,青岛市税务局探索实施“调研核实情况、智库人才研讨、业务处室磋商、会议研究明确、经验分析总结、制度创新完善”“六步走”工作法,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税费诉求圆满解决。
“‘青税诉办’有措施、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税务部门解决问题是真解决’几乎是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的普遍共识。‘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为其他部门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王青炜说。
自“青税诉办”品牌推出以来,青岛市税务部门已统筹处理办结疑难复杂问题近百项,组织召开专项问题协调会40余场,并将42个诉求解决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予以推介,产生了良好效应。
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钢表示,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意见听取渠道、优化改进工作方式,持续健全“青税诉办”税费诉求解决机制,推动多渠道诉求扎口管理,统筹开展诉求搜集、响应、分析、改进工作,以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团队参与重点环节、做好难点攻坚,推动税费征纳矛盾在基层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