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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好差评”促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0-10-2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给予评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业务办理结束后,莱西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进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青岛市税务局已完成全市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的建设工作。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纳税人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税务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是深入推进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自10月16日起,青岛市税务局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其中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为试评价阶段,自11月1日起,全面开展正式评价。

据了解, “好差评”评价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原则开展服务评价,税务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完业务后,纳税人通过双显屏幕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给予“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评价。通过评价,税务部门可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办税缴费体验感和诉求,持续优化服务,促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建立健全以纳税人办税缴费体验为导向的“好差评”评价体系,能够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我们将把“好差评”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莱西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莱西市税务局将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好差评整改反馈和回访工作,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扎实推进“好差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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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好差评”促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0-10-2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给予评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业务办理结束后,莱西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进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青岛市税务局已完成全市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的建设工作。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纳税人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税务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是深入推进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自10月16日起,青岛市税务局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其中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为试评价阶段,自11月1日起,全面开展正式评价。

据了解, “好差评”评价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原则开展服务评价,税务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完业务后,纳税人通过双显屏幕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给予“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评价。通过评价,税务部门可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办税缴费体验感和诉求,持续优化服务,促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建立健全以纳税人办税缴费体验为导向的“好差评”评价体系,能够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我们将把“好差评”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莱西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莱西市税务局将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好差评整改反馈和回访工作,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扎实推进“好差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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