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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应该由哪方发起冲红申请?
发布时间: 2025-12-05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应该由哪方发起冲红申请?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在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时,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填开的表单。

具体规则如下:

(1)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3)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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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应该由哪方发起冲红申请?
发布时间:
2025-12-05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应该由哪方发起冲红申请?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在数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时,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填开的表单。

具体规则如下:

(1)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3)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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