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主界面,找到“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模块。也可以通过首页的【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该模块功能主界面。
发票冲红的前置条件为已开具或已接收蓝字发票方可冲红。
冲红操作步骤:
1.点击“购/销方选择”输入“对方纳税人识别号”,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即可查找需要的票据,点击【选择】进行查看。
2.点击“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3.提示“提交成功”,说明信息录入成功。
注意: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只能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且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全额或部分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可根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主界面,找到“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模块。也可以通过首页的【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该模块功能主界面。
发票冲红的前置条件为已开具或已接收蓝字发票方可冲红。
冲红操作步骤:
1.点击“购/销方选择”输入“对方纳税人识别号”,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即可查找需要的票据,点击【选择】进行查看。
2.点击“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3.提示“提交成功”,说明信息录入成功。
注意: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只能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且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全额或部分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可根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