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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发布时间: 2024-12-0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主界面,找到“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模块。也可以通过首页的【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该模块功能主界面。

发票冲红的前置条件为已开具或已接收蓝字发票方可冲红。

冲红操作步骤:

1.点击“购/销方选择”输入“对方纳税人识别号”,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即可查找需要的票据,点击【选择】进行查看。

2.点击“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3.提示“提交成功”,说明信息录入成功。

注意: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只能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且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全额或部分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可根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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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发布时间:
2024-12-0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主界面,找到“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模块。也可以通过首页的【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该模块功能主界面。

发票冲红的前置条件为已开具或已接收蓝字发票方可冲红。

冲红操作步骤:

1.点击“购/销方选择”输入“对方纳税人识别号”,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即可查找需要的票据,点击【选择】进行查看。

2.点击“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3.提示“提交成功”,说明信息录入成功。

注意: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只能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且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消费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全额或部分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可根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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