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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我公司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4-06-1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我公司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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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我公司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4-06-1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我公司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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