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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有配偶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遇到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6-03-2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有配偶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遇到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有配偶,在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的情况时,需在家庭成员信息中修改配偶情况,同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选择查询年度,填写或修改配偶信息,并按照要求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

第一步:补充配偶信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点击【添加】,填写或修改配偶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住房贷款利息为例,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的【我要查询】—点击查询扣除年度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底部【修改】—选择“修改基本信息”。

系统会自动将“配偶情况”修改为【有配偶】,并带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如无其他需修改的信息,点击【确认修改】即完成修改。

温馨提示: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配偶信息需根据扣除年度的婚姻状态如实填写,不代表纳税人目前的婚姻情况。

若扣除年度有配偶的,在“配偶情况”处选择【有配偶】,并添加配偶具体信息;若扣除年度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的,选择【有配偶】并在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当年采集配偶信息时填写“婚姻结束时间”,次年采集时选择【无配偶】。

若纳税人现在办理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扣除年度确实应选择【无配偶】,但系统仍要求填写配偶信息的,建议补充上传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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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有配偶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遇到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6-03-2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有配偶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遇到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有配偶,在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的情况时,需在家庭成员信息中修改配偶情况,同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选择查询年度,填写或修改配偶信息,并按照要求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

第一步:补充配偶信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点击【添加】,填写或修改配偶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住房贷款利息为例,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的【我要查询】—点击查询扣除年度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底部【修改】—选择“修改基本信息”。

系统会自动将“配偶情况”修改为【有配偶】,并带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如无其他需修改的信息,点击【确认修改】即完成修改。

温馨提示: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配偶信息需根据扣除年度的婚姻状态如实填写,不代表纳税人目前的婚姻情况。

若扣除年度有配偶的,在“配偶情况”处选择【有配偶】,并添加配偶具体信息;若扣除年度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的,选择【有配偶】并在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当年采集配偶信息时填写“婚姻结束时间”,次年采集时选择【无配偶】。

若纳税人现在办理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扣除年度确实应选择【无配偶】,但系统仍要求填写配偶信息的,建议补充上传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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