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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如何办理年度申报?
发布时间: 2026-01-1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如何办理年度申报?

答: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向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后,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申报渠道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WEB端)、个人所得税APP、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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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如何办理年度申报?
发布时间:
2026-01-1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如何办理年度申报?

答: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向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后,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申报渠道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WEB端)、个人所得税APP、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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