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餐饮、住宿等发票时,系统提示“第一行商品简称不合法,合法值为:生产生活服务,请检查。”无法继续开票,应如何修改?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2026年1月1日起,原“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两个一级税目合并为“生产生活服务”大类。现旧编码已失效,开发票时需使用新的“生产生活服务”分类,请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开票业务】-【项目信息维护】中重新选择或修改项目分类,确保显示为“生产生活服务”及对应子类。
开具餐饮、住宿等发票时,系统提示“第一行商品简称不合法,合法值为:生产生活服务,请检查。”无法继续开票,应如何修改?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2026年1月1日起,原“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两个一级税目合并为“生产生活服务”大类。现旧编码已失效,开发票时需使用新的“生产生活服务”分类,请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开票业务】-【项目信息维护】中重新选择或修改项目分类,确保显示为“生产生活服务”及对应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