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的车船发生盗抢、报废、灭失的,是否可以申请车船税退税?应如何申请?
答:(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二)保险机构向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结报手续后,已完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报废、灭失、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等情形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申请退还自发生情况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款缴库退库的有关规定办理。
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的车船发生盗抢、报废、灭失的,是否可以申请车船税退税?应如何申请?
答:(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二)保险机构向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结报手续后,已完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报废、灭失、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等情形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申请退还自发生情况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款缴库退库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