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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个人出租住房怎么交税?
发布时间: 2025-05-0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个人出租住房怎么交税?

答: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具体规定为: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开具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3%、2%计征。

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出租房屋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四)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出租房屋减半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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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个人出租住房怎么交税?
发布时间:
2025-05-0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个人出租住房怎么交税?

答: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具体规定为: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开具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3%、2%计征。

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出租房屋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四)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出租房屋减半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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