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时,备注栏应如何填写?
答: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企业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票平台,点击【立即开票】,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建筑服务后,开票内容中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点击“发票开具”,开具成功后发票内容中显示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备注栏显示跨地(市)标志、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
注意事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特定业务“建筑服务”发票时,跨地(市)标识为“是”的,需要填写“报验编号”,建议可以报验登记通过后稍晚一点再开票填写编号。
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时,备注栏应如何填写?
答: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企业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票平台,点击【立即开票】,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建筑服务后,开票内容中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点击“发票开具”,开具成功后发票内容中显示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备注栏显示跨地(市)标志、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
注意事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特定业务“建筑服务”发票时,跨地(市)标识为“是”的,需要填写“报验编号”,建议可以报验登记通过后稍晚一点再开票填写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