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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6-04-09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窦颖泉(身份证号:370204**********12: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9-11号;福州南路1727号)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本次交易应缴纳的税款。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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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6-04-09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窦颖泉(身份证号:370204**********12: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9-11号;福州南路1727号)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本次交易应缴纳的税款。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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