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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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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存在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
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福州南路17号办税服务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通知书。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的,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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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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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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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中广青力传媒有限公司(税号: 91370202MA3F8BLL5B):
    你(单位)存在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
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福州南路17号办税服务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通知书。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的,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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