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健康管理(青岛)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MACKB7BB6E):
因你单位对青南湛税限缴通〔2025〕50013及青南湛税限缴通〔2025〕50019提出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现要求你单位陈述申辩内容并限期提供相关涉税、涉费资料。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5日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湛山税务所(东海西路18号)提交相关资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前往市南区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通知书。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的,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事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