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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五星健康管理(青岛)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MACKB7BB6E):
    因你单位对青南湛税限缴通〔2025〕50013及青南湛税限缴通〔2025〕50019提出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现要求你单位陈述申辩内容并限期提供相关涉税、涉费资料。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5日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湛山税务所(东海西路18号)提交相关资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前往市南区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通知书。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的,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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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五星健康管理(青岛)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MACKB7BB6E):
    因你单位对青南湛税限缴通〔2025〕50013及青南湛税限缴通〔2025〕50019提出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现要求你单位陈述申辩内容并限期提供相关涉税、涉费资料。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5日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湛山税务所(东海西路18号)提交相关资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前往市南区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通知书。
    如对公告的税务事项有异议的,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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