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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1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岛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271803578X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公告的《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青岛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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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271803578X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公告的《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青岛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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