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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岛东海伟业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07940057345):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限期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逾期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香港中路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税务局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
如对公告的《催告书》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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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东海伟业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07940057345):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限期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逾期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香港中路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未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纳税人前往市南区税务局主管税源管理部门领取。
如对公告的《催告书》有异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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