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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shibe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9号,邮编:266034,电话:0532-12366 转6-2-1-2,传真:0532-8566957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助力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方式发布工作动态36条、图片新闻38条、通知公告及欠税公告346条,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实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事前审核,规范事中研判,做好事后跟进,切实把好内容格式审核关和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官方网站专栏设置,按时完成各栏目日常发布工作,确保运行稳定。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强化法治公平、合规经营等方面的宣传,结合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发布动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方法,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定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强化监督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1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1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1

0

0

0

1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北区税务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强化调研分析,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根据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信息的可读性、易懂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市北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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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shibe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9号,邮编:266034,电话:0532-12366 转6-2-1-2,传真:0532-8566957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助力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方式发布工作动态36条、图片新闻38条、通知公告及欠税公告346条,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实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事前审核,规范事中研判,做好事后跟进,切实把好内容格式审核关和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官方网站专栏设置,按时完成各栏目日常发布工作,确保运行稳定。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强化法治公平、合规经营等方面的宣传,结合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发布动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方法,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定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强化监督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1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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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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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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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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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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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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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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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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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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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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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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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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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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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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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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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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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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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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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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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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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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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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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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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北区税务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强化调研分析,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根据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信息的可读性、易懂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市北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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