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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敦化路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9-2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北敦税 2025〕 2708 号
青岛汇缆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91370203MAEPJHD088
事由: 限期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
通知内容:经查你公司青岛汇缆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应按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请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3日内履行申报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敦化路税务所

二〇二五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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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敦化路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9-2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北敦税 2025〕 2708 号
青岛汇缆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91370203MAEPJHD088
事由: 限期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
通知内容:经查你公司青岛汇缆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应按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请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3日内履行申报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敦化路税务所

二〇二五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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