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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6-1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北一税费限缴通〔202536

用人单位:青岛优墨普吉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370203MA3WHMRG7P

单位保编号:3705165204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内容: 经社保、医保和税务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20221020254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拾壹万玖仟叁佰贰拾贰元零角贰分119322.02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服务大厅(地址: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二楼)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 (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第一税务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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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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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北一税费限缴通〔202536

用人单位:青岛优墨普吉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370203MA3WHMRG7P

单位保编号:3705165204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内容: 经社保、医保和税务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20221020254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拾壹万玖仟叁佰贰拾贰元零角贰分119322.02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服务大厅(地址: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二楼)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 (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第一税务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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