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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4-25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北一税 2025〕 24718 号

陈绍强:W20258400077139835

事由: 依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2执恢1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你名下市北区华阳路5号4号楼1单元1301户房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强制执行生效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同时发生纳税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限你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市北区华阳路1-19号)申报缴纳税款。逾期不申报缴纳,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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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4-25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北一税 2025〕 24718 号

陈绍强:W20258400077139835

事由: 依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2执恢1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你名下市北区华阳路5号4号楼1单元1301户房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强制执行生效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同时发生纳税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限你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市北区华阳路1-19号)申报缴纳税款。逾期不申报缴纳,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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