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平李税担〔2025〕8号
青岛平度市通皓清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3MAEMT4L9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柒拾捌万玖仟玖佰陆拾贰元叁角伍分(¥: 789962.35)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平李税担〔2025〕8号
青岛平度市通皓清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3MAEMT4L9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柒拾捌万玖仟玖佰陆拾贰元叁角伍分(¥: 789962.35)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