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蓼兰税务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9-26 空格 来源: 平度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蓼兰税务所

  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平蓼税担〔2025〕2号

青岛紫薇绿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3MA3M978K5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1030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650000.00)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度市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蓼兰税务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9-2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蓼兰税务所

  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平蓼税担〔2025〕2号

青岛紫薇绿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3MA3M978K5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1030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650000.00)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