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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9-23 空格 来源: 平度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所

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平经税担〔2025〕20号

青岛英桐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3599014336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贰拾肆万肆仟伍佰柒拾伍元肆角捌分(¥: 244575.48)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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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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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所

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平经税担〔2025〕20号

青岛英桐源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3599014336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前向我局提供金额为(大写)贰拾肆万肆仟伍佰柒拾伍元肆角捌分(¥: 244575.48)的纳税担保,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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