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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ican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邮编:266000,电话:0532-876906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立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025年,李沧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及图片新闻84条、权责清单、通知公告及欠税公告等116条。全年累计发布宣传稿件62篇,人民网、中国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刊发37篇,《中国税务报》刊发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不断规范工作流转规程,形成“链条化”工作路径。2025年,李沧区税务局共收到18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5条由自然人提出,3条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均依法合规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立足部门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信息收集与处理,建立完善信息质量、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础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及合法性审查,确保更加统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途径,积极更新维护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平台的涉税信息。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持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分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督导细化量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44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2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2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0

2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李沧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时效性不足,部分阶段性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存在滞后发布的情况。协同性不强,公开的部分渠道之间存在内容发布不同步、更新频率参差不齐的问题,未能形成“线上+线下”的合力。
2026年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强化时效管控,严把发布时间节点,提升时效性。二是加强各渠道的规范统一,加强协同性,提升纳税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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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ican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邮编:266000,电话:0532-876906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立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025年,李沧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及图片新闻84条、权责清单、通知公告及欠税公告等116条。全年累计发布宣传稿件62篇,人民网、中国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刊发37篇,《中国税务报》刊发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不断规范工作流转规程,形成“链条化”工作路径。2025年,李沧区税务局共收到18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5条由自然人提出,3条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均依法合规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立足部门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信息收集与处理,建立完善信息质量、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础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及合法性审查,确保更加统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途径,积极更新维护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平台的涉税信息。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持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分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督导细化量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44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2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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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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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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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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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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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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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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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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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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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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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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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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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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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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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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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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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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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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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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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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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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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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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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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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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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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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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李沧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时效性不足,部分阶段性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存在滞后发布的情况。协同性不强,公开的部分渠道之间存在内容发布不同步、更新频率参差不齐的问题,未能形成“线上+线下”的合力。
2026年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强化时效管控,严把发布时间节点,提升时效性。二是加强各渠道的规范统一,加强协同性,提升纳税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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