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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6-03-0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青李九税费限缴通〔2026〕002号 
 
用人单位:青岛国工新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2MA7LRU2J6Y
单位社保编号:13022110710331290987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内容:经有关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2025年5月至2026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零陆拾贰元玖角壹分¥26062.9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李沧区税务局(地址:永年路27号)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 (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本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202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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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6-03-0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青李九税费限缴通〔2026〕002号 
 
用人单位:青岛国工新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2MA7LRU2J6Y
单位社保编号:13022110710331290987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内容:经有关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2025年5月至2026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零陆拾贰元玖角壹分¥26062.9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李沧区税务局(地址:永年路27号)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 (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本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202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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