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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12-19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崂山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osha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座,邮编:266100,电话:0532-83102798,传真:0532-83102700)。

  一、概述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在崂山区委、区政府和青岛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夯实主体责任,定期督促检查,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新机构成立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区局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沟通顺畅的良好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优化制度规范,加强保密审核。新机构成立后,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建章立制工作摆在首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计划、有举措。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实施保密审查审批前置,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严控反应时效。对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修改完善,第一时间推送给市局或相关官方媒体,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新机构成立后,通知通告、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内容调整后,及时更新信息,做到信息与现实工作同步;阶段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上级税务机关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对失效的文件、变更的工作信息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四是用好用足网站,扩大宣传影响。积极做好区局网站的运维工作,用好用足网站宣传阵地。按照“网站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信息,依照总局和市局的标准要求,分别从纳税服务、通知通告、涉税公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方面对网站进行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是加强工作培训,定期组织考核。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提高对该项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规定,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落实制度,以平时检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各部门承担的执法公开等内容进行督查,促进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的及时有效地落实,确保规定公开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8条,其中网站公开85条,办税厅及其他3条。

  注重发布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网站主要公开发布税收征管文件、最新政策、办税服务通知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欠税名单公告、税收宣讲辅导培训信息等,让广大纳税人及时获取最新的公开信息。

  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独特优势,除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同时通过外部网站、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等新媒体公开信息。加强举办税收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税收宣传活动举办次数,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和“税企邮箱”发布涉税信息20余条,涉及纳税人15万余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把审核关,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青岛市税务局的最新工作要求,崂山区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转规程”,纳税人可以通过书面邮寄申请或填写申请表,通过网络直接发送到专门邮箱,即可通过相应环节及时进行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

  四、涉税咨询情况

  崂山区税务局2018年度共接受纳税人咨询26余万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余万人次,针对咨询电话上升情况,优化咨询台人力配置,增加咨询电话分机数量,有效缓解了咨询排队现象,有效提高了咨询电话接通率;设立了“办税明白纸”自助学习区,强化了纳税人自助办税。通过APP、手机短信主动推送了各种涉税问题,方便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信息。

  五、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其他事项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无减免相关费用情况发生。

  2018年针对崂山区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0件;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包括信访、举报)0件。

  六、工作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与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崂山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宏观与微观上双向把握,着眼于具体细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

88

其中:1.网站公开

85

2.媒体公开

0

3.办税厅及其他

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3

网上申请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

1

2.否决公开

2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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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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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崂山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osha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座,邮编:266100,电话:0532-83102798,传真:0532-83102700)。

  一、概述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在崂山区委、区政府和青岛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夯实主体责任,定期督促检查,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新机构成立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区局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沟通顺畅的良好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优化制度规范,加强保密审核。新机构成立后,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建章立制工作摆在首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计划、有举措。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实施保密审查审批前置,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严控反应时效。对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修改完善,第一时间推送给市局或相关官方媒体,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新机构成立后,通知通告、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内容调整后,及时更新信息,做到信息与现实工作同步;阶段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上级税务机关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对失效的文件、变更的工作信息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四是用好用足网站,扩大宣传影响。积极做好区局网站的运维工作,用好用足网站宣传阵地。按照“网站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信息,依照总局和市局的标准要求,分别从纳税服务、通知通告、涉税公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方面对网站进行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是加强工作培训,定期组织考核。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提高对该项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规定,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落实制度,以平时检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各部门承担的执法公开等内容进行督查,促进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的及时有效地落实,确保规定公开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8条,其中网站公开85条,办税厅及其他3条。

  注重发布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网站主要公开发布税收征管文件、最新政策、办税服务通知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欠税名单公告、税收宣讲辅导培训信息等,让广大纳税人及时获取最新的公开信息。

  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独特优势,除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同时通过外部网站、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等新媒体公开信息。加强举办税收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税收宣传活动举办次数,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和“税企邮箱”发布涉税信息20余条,涉及纳税人15万余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把审核关,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青岛市税务局的最新工作要求,崂山区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转规程”,纳税人可以通过书面邮寄申请或填写申请表,通过网络直接发送到专门邮箱,即可通过相应环节及时进行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

  四、涉税咨询情况

  崂山区税务局2018年度共接受纳税人咨询26余万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余万人次,针对咨询电话上升情况,优化咨询台人力配置,增加咨询电话分机数量,有效缓解了咨询排队现象,有效提高了咨询电话接通率;设立了“办税明白纸”自助学习区,强化了纳税人自助办税。通过APP、手机短信主动推送了各种涉税问题,方便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信息。

  五、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其他事项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无减免相关费用情况发生。

  2018年针对崂山区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0件;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包括信访、举报)0件。

  六、工作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崂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与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崂山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宏观与微观上双向把握,着眼于具体细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

88

其中:1.网站公开

85

2.媒体公开

0

3.办税厅及其他

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3

网上申请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

1

2.否决公开

2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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