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崂税限改〔2026〕3号
童远君:(纳税人识别号:3706321********8437)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规定办理你(单位)名下位于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1号楼1户房产所有权转移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买卖合同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二O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