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崂税 告 〔2026〕 547 号
青岛源泰置业有限公司: 370212400001588
事由: 关于崂山区香港东路395号30号楼1单元901户房产过户纳税申报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申请人苏巍、苏青申请将购买的你(单位)名下位于崂山区香港东路395号30号楼1单元901户房产过户至申请人苏巍、苏青名下。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上述房产所有权转移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提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