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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金家岭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8-04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崂金税限改〔2025〕4号

青岛恒晟佳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2MAC0T67R9T)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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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金家岭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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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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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

青崂金税限改〔2025〕4号

青岛恒晟佳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2MAC0T67R9T)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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