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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30 空格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的规定,现将符合公告条件的企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截止2025年第一季度的欠缴税款情况 (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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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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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的规定,现将符合公告条件的企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截止2025年第一季度的欠缴税款情况 (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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