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泰欣顺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1MAETWU4A2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检查通知书》(青开税检通〔2026〕213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及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88号,联系电话:0532-58256592)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青开税检通〔2026〕213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