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开 税社通〔2026〕12号
青岛中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DBYYF8X5)
一、事由:我单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对葛智江(身份证号370226XXXXXXXX1854)投诉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实施了缴费检查。经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少报葛智江(职工姓名)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月缴费基数2039.00元。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三、通知内容:责令你单位调增葛智江(职工姓名)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月缴费基数至6455.00元(原基数加调整数额)。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或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窗口改正,并反馈改正情况。逾期不改正的,我单位将依法对申报错误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予以更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如你单位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