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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即墨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jimo/)查阅。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即墨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6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70117;传真:0532-88570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青岛市税务局和即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开、解读、宣传各类政策举措,第一时间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2024年录制“纳税人学堂”“青税智播”“可视化答疑”等线上课程19期,提升税费政策知晓率,传递惠民利企“好声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青岛市局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管理台账,梳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并按时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次,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办理,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宽“非接触式”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外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持续优化更新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电子税务局专栏等,做好各专题专区的信息维护,及时准确更新。加大线上问题解答力度,畅通各类对外公开电话,为纳税人及时准确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即墨区税务局2024年度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信息公开队伍,提升信息公开管理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88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要求、高标准,对照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针对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信息公开获取需求,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不断丰富税收政策解读方式,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审核及发布等工作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方式,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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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即墨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jimo/)查阅。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即墨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6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70117;传真:0532-88570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青岛市税务局和即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开、解读、宣传各类政策举措,第一时间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2024年录制“纳税人学堂”“青税智播”“可视化答疑”等线上课程19期,提升税费政策知晓率,传递惠民利企“好声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青岛市局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管理台账,梳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并按时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次,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办理,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宽“非接触式”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外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持续优化更新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电子税务局专栏等,做好各专题专区的信息维护,及时准确更新。加大线上问题解答力度,畅通各类对外公开电话,为纳税人及时准确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即墨区税务局2024年度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信息公开队伍,提升信息公开管理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88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要求、高标准,对照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针对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信息公开获取需求,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不断丰富税收政策解读方式,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审核及发布等工作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方式,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即墨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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