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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jimo/)查阅,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6号;邮编:266200;电话:885701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认真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下发《即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厘清部门职责,切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岗位,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各单位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下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在我局外部网站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规定时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信息,创新运用“纳税人学堂”、在线访谈等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新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

   (三)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优化完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我局外网公布的相关信息,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新入职公务员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投诉渠道,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现象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除严格绩效考评外,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75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39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1435

行政强制

2

+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751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开展税费优惠政策主动宣传的平台还不够多元化,利用新媒体进行税收宣传还不够全面。二是干部队伍落实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缺少专业性的主动公开好思路和好方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最新指示精神,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纳税人和缴费人权利义务的政务公开事项,将工作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青岛市局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类信息公开方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准确把握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主动性。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等载体建设,形成全媒体政务公开矩阵,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信息化、电子政务、保密等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人才培训辅导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度与量,努力提升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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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jimo/)查阅,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6号;邮编:266200;电话:885701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认真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下发《即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厘清部门职责,切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岗位,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各单位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下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在我局外部网站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规定时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信息,创新运用“纳税人学堂”、在线访谈等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新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

   (三)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优化完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我局外网公布的相关信息,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新入职公务员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投诉渠道,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现象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除严格绩效考评外,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75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39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1435

行政强制

2

+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751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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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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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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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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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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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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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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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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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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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开展税费优惠政策主动宣传的平台还不够多元化,利用新媒体进行税收宣传还不够全面。二是干部队伍落实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缺少专业性的主动公开好思路和好方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最新指示精神,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纳税人和缴费人权利义务的政务公开事项,将工作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青岛市局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类信息公开方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准确把握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主动性。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等载体建设,形成全媒体政务公开矩阵,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信息化、电子政务、保密等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人才培训辅导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度与量,努力提升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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