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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关于对青岛海吉通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即税公〔2025〕303 号

青岛海吉通商贸有限公司(91370282MA3WNDNF1D)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签章)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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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关于对青岛海吉通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即税公〔2025〕303 号

青岛海吉通商贸有限公司(91370282MA3WNDNF1D)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签章)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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