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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1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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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你(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洽泊村257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灵山税务所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拟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5年4月11日起从你(单位)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金口支行的存款账户(账号:2060008844205000011339中扣缴以下款项,缴入国库:

税        款(大写):壹仟肆佰陆拾叁元玖角伍分(¥1,463.95)

滞   纳   金(大写):零元整(¥0.00)

罚        款(大写):零元整(¥0.00)

没收违法所得(大写):零元整(¥0.00)

合        计(大写):壹仟肆佰陆拾叁元玖角伍分(¥1,463.95)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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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荣霖源制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2MA3UYGA7XQ
    鉴于你(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洽泊村257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灵山税务所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拟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5年4月11日起从你(单位)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金口支行的存款账户(账号:2060008844205000011339中扣缴以下款项,缴入国库:

税        款(大写):壹仟肆佰陆拾叁元玖角伍分(¥1,463.95)

滞   纳   金(大写):零元整(¥0.00)

罚        款(大写):零元整(¥0.00)

没收违法所得(大写):零元整(¥0.00)

合        计(大写):壹仟肆佰陆拾叁元玖角伍分(¥1,463.95)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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