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认定工作的提示
各用人单位:
从即日起我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可以注册法人账号, 4月1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即墨区登记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认定内容
2021年度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状况。
三、办理方式
各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http://www.shandong.gov.cn),完成法人账号注册,绑定单位信息后,登陆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搜索“联网认证”进入事项页面进行办理,按照提示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附件应完整清晰。法人账号注册等问题可在登陆页面智能客服处咨询协助办理。
四、申报材料
今年的系统填报,如系统抓取信息成功则无需上传申报材料,如存在异常项的月份,则需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附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资发放凭证:残疾职工每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
(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职工社保参保和医保参保信息分布来自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医保局,如提取不到信息或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请上传从当地社保部门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特别提醒:绿色按钮为提取到社保信息,红色按钮为提取不到社保信息。2.社会养老保险不在本地缴纳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征缴部门证明材料。
(三)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由于目前此项政策刚实施,未在派遣协议中明确残疾人归属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派遣人员确认说明(见附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派遣协议》或《派遣人员确认说明》上传到“社保(医保)证明”里。
(四)安置外省残疾人的,需在“社保(医保)证明”里上传残疾人证复印件;招用非本地残疾军人的,用人单位须提供身份查证材料。
六、数据推送
残联部门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职工人数将推送给税务部门。
七、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完整、准确、真实填写申报信息,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1:派遣人员确认说明
附件2:单位注册操作流程
附件3: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88513837 地址:即墨区盛兴路73号
青岛市即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