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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08-04 空格 来源: 胶州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胶税停票〔2025〕19号

青岛鸿远佳致贸易有限公司(91370281396051831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于你单位存在 违反税收管理 的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自 2025 年 08 月01日起停止向你单位出售发票并收缴你单位的空白发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O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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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08-04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胶税停票〔2025〕19号

青岛鸿远佳致贸易有限公司(91370281396051831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于你单位存在 违反税收管理 的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自 2025 年 08 月01日起停止向你单位出售发票并收缴你单位的空白发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O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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