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青黄珠税通〔2025〕1635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珠海税务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47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青黄珠税通〔2025〕1635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青黄珠税通〔2025〕1635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6年2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青黄珠税通〔2025〕1635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珠海税务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47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青黄珠税通〔2025〕1635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青黄珠税通〔2025〕1635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