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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5-19 空格 来源: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黄税 通 〔2025〕 3343 号

楚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532800MA6PAPJP9L

    事由: 你公司未申报缴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

通知内容:限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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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5-19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黄税 通 〔2025〕 3343 号

楚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532800MA6PAPJP9L

    事由: 你公司未申报缴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

通知内容:限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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