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森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913702815797543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818号税源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532-85161216)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青黄税强催〔2025〕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5年5月19日
青岛德森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913702815797543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818号税源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532-85161216)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青黄税强催〔2025〕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