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4 空格 来源: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岛德森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913702815797543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决定对《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818号税源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532-85161216)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青黄税强催〔2025〕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5519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黄岛区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4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德森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913702815797543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决定对《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818号税源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532-85161216)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青黄税强催〔2025〕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青黄税强催〔2025〕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55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