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印(3702******
412)、刘炳云(纳税人识别号3702******
428):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23)鲁0212执恢234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并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孙建印名下位于胶南市黄山路私字第53351号房产(现喜鹊山路204号)和刘炳云名下位于胶南市黄山路私字第43285号房产(现喜鹊山路202号)两处,纳税人人已无现金流,税款无法扣缴,形成欠税,我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你二人限期缴纳,因无法直接、留置、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刘炳云
税务事项通知书-孙建印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