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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8-06 空格 来源: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2.法制科。承担税收法制、内控管理执法监督以及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

3.税政一科。承担货物和劳务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等工作

4.税政二科。承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承担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承担税费会计核算、票证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等工作

7.纳税服务科。承担纳税服务、税收宣传、涉税中介机构管理纳税信用、银税互动权益保护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8.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征管法和征管规范、征管质量、检查证、业务档案等征收管理工作。

9.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信息数据风险管理工作

10.税源管理一科。承担出口退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股权转让核查、反避税等工作。

11.税源管理二科。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12.税源管理三科。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13.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14.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15.考核考评科。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承担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所。承担重点税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等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3.滨海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4.珠海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5.泊里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6.王台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7.胶南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8.隐珠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承担网络运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设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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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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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2.法制科。承担税收法制、内控管理执法监督以及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

3.税政一科。承担货物和劳务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等工作

4.税政二科。承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承担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承担税费会计核算、票证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等工作

7.纳税服务科。承担纳税服务、税收宣传、涉税中介机构管理纳税信用、银税互动权益保护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8.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征管法和征管规范、征管质量、检查证、业务档案等征收管理工作。

9.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信息数据风险管理工作

10.税源管理一科。承担出口退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股权转让核查、反避税等工作。

11.税源管理二科。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12.税源管理三科。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13.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14.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15.考核考评科。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承担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所。承担重点税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等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3.滨海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4.珠海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5.泊里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6.王台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7.胶南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8.隐珠税务所。承担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承担网络运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设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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