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青岛泓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附:青岛泓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二O二五年九月八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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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附:青岛泓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二O二五年九月八日